长春2016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5月4日网上报名

27.04.2016  09:55

   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郭美佳 26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2016年春季申请教师资格,2016年5月4日--2016年5月20日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www.jszg.edu.cn )进行网报申请。

   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人事关系在长春市内,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中国公民。

  申请认定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 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

  3。 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 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 经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所在单位(在校学生为就读学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

  6。 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考试合格证明;

  7。 长春市内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

  最后一个学期,由在读学校出具学业成绩单,向学校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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