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5年春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示公众注意饮食安全
02.06.2015 12:12
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春夏交替,气温升高,病原微生物开始繁殖活跃,食品及食品原料储存条件相应发生变化,不良饮食习惯、食物储存不当或误食不安全食品均易引发食物中毒。为防范和减少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吉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2015年春夏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要求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预警公告印发至各类餐饮单位,提高公众饮食风险防范意识。
公告从预防山野菜等植物性中毒、发芽马铃薯中毒、细菌性食物中毒、农药残留引起中毒、亚硝酸盐中毒和四季豆中毒等六个方面提醒公众增强食物中毒防范意识。重点提醒餐饮服务单位应强化预防措施,在餐饮经营中严把原料采购关、人员健康关、场所环境关、餐饮具消毒关和制作过程关。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一律禁止加工制售四季豆、野生菌、发芽土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餐饮服务单位一次供餐100人以上,每餐食品成品必须按规定留样48小时; 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
公告同时提醒消费者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广大消费者要选择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单位就餐,建议选择餐饮安全监督量化级别较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年度评定为A或B,动态评定为优秀或良好)。就餐过程中如发现餐饮单位供售的食品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应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本文来源: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2.06.2015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