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医保:3月31日前办理2020年度尚未报销医疗费

21.03.2021  12:33

  吉林省医保发布温馨提示:请于3月31日前办理2020年度尚未报销的医疗费。

  广大省直参保群众,您如有2020年度发生的非直接结算医疗费尚未报销,请于2021年3月31日前请尽快到省直医保经办大厅办理报销手续。

   一、办理时间和办理地点

  1.办理时间:2021年3月31日前(工作日)。

  2.办理地点:省直医保经办大厅(二道区自由大路3999号 第一国际中心A座 一楼)

   二、受理范围

  非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

   三、报销所需材料

  (一)住院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加盖有效印章)

  4.住院病历

  (二)门诊费用报销

  1.身份证

  2.医疗费用票据(加盖有效印章)

  3.费用清单(票据没有明细需提供,并加盖有效印章)

   四、其他事项

  报销款项拨付至本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本人银行卡信息;拨付至单位经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拨付至代办人银行卡的,需同时提供《个人授权委托书》;若报销本人死亡的,必须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

   (来源:吉林医保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