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2019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开始申请
11月26日,记者在吉林市住建局网站上了解到,2019年度吉林市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开始办理。今年可供配租房源共303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26套,原廉租住房177套。
配租对象需要满足,2018年已经提交了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配租申请,在吉林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当中是合格状态,同时未配租到住房而且目前仍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据了解,今年的优先安排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是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残疾军人、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家庭成员均为70岁以上老人的家庭;
二是经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认定,符合原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成员中有70岁以上老人、下肢残、双目失明、重病卧床病人的家庭。
为做好吉林市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申请、审核、配租工作,吉林市住建局制定了《2019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方案》。根据可供房源和历年申请情况,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将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配租。
对于想要申请并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收入证明原件等资料到户口所在社区进行申请。今年的申请时间为11月22日至12月4日,同时提醒参加2019年摇号配租的申请家庭需到2018年受理的社区提出配租申请。
此外,去年没有申请,今年想申请的可以申请登记轮候,具体的时间和方式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
政策解读
配租对象
根据可供房源和历年申请情况,今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向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配租:
(一)2018年已提交了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配租申请,在吉林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当中是合格状态;
(二)2018年摇号未配租到住房;
(三)目前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
住房保障条件的认定,参照2018年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分配实施方案规定执行。
配租申请
(一)申请时间
2019年11月22日--2019年12月4日。
(二)申请地点
参加2019年摇号配租的申请家庭,到2018年受理的社区提出配租申请。
(三)申请方式
申请人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收入证明原件,到社区填写《2019年摇号配租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由社区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经审核合格后在“吉林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上做信息修改和提交,同时在社区张榜公示。
配租方式
(一)参加2019年摇号配租的申请家庭,不需填报申请意愿,一律由电脑随机摇号配租房源。
(二)摇号现场公证员由公证处选派,申请人代表由各区从摇号家庭中随机选择(每区1人,共6人),部门代表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指派,媒体代表由媒体报名参加。
(三)摇号配租的时间、地点、结果等有关信息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http://zzj.jlcity.gov.cn/)。
特别提示
鉴于目前吉林市暂无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新建房源,考虑到申请家庭的住房实际需求,所有腾退房源将面向申请登记轮候的家庭配租。
申请登记轮候时间和方式,由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另行通知。
房源
(来源:江城晚报欣递号 记者: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