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6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事项的通告
12.10.2016 18:14
本文来源: 松花江网
为满足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申请对象的需求,经市政府同意,对2016年公租房申请事项做部分调整,通告如下:
一、公租房申请期延长至2016年10月18日。
二、蓝景东悦、龙城帝景、威恩小区公租房调整为先租后售房源,可作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第一意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填报两个申请意愿的基础上,可自愿申请是否服从调剂其他房源。
三、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有调整原申请意愿或同意服从调剂房源的,应在2016年10月14日16时前到社区办理。
四、威恩小区拟定租金由6.6元月/㎡调整为6.5元月/㎡。
五、在威恩小区中预留100套公租房,作为向符合规定人员提供的优先安排房源,数量不足时,视情况另行调剂。
六、公租房摇号时间、地点等事宜在吉林市房地产信息网(http://www.jlsfdc.com)对社会发布,不再另行通告。
特此通告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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