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检验所完成2015年多次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跟进性产品抽检工作

27.06.2016  22:20

为进一步落实“四有两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根据总局对2015年抽检发现的多次不合格生产企业的产品组织跟进性产品抽检的要求,省食品检验所近日完成该项目抽检工作。

本次抽检工作对我省2015年以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3批次(含3批次)不合格食品的生产企业进行抽检。抽检产品的范围按照国家总局要求主要是企业生产的与不合格食品同品种食品。如不在生产同品种食品,则对企业生产的同类别食品进行抽样检验。原则上每家企业不少于2批次食品,对不合格食品批次超过4批次的可适当增加抽检食品数量。

按上述要求,省食品检验所制定了详尽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及时开展抽检工作,本着对维护食品安全和企业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每一批次的检验工作。本次共抽检

20批次产品,合格率达到95%。目前检验工作己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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