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发布
近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签发《国家土地督察公告(2017 年第1号)》,向社会公告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
公告显示,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强力督导各地按时完成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截至2016年底,各地基本完成了省、市、县三级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论证审核工作;严格督察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截至2016年底,督促有关地方政府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28万件,收缴罚没款97.72亿元,拆除违法建构筑物面积1017.99万平方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24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87人;重新补充耕地7.11万亩,补划基本农田22.6万亩,复垦土地54.72万亩。
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持续跟踪督促专项督察发现的105万亩闲置土地处置和盘活利用,截至2016年底,全国105万亩闲置土地已处置完毕98.22万亩,处置比例为93.6%;督促整改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等问题,截至2016年底,已督促有关地方政府整改违规利用土地抵押融资996.88亿元,追缴土地出让收入282.37亿元、耕地开垦费1.55亿元、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82亿元。
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持续督导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督察征地补偿安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2016年底,全国100%的地(市)、98%的县(区)实现“发新停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实施的其他基础性工作也取得明显进展;截至2016年底,已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发放征地补偿款47.85亿元,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32.7亿元。
2016年,国家土地督察机构适应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的要求,积极参与并督导地方坚守底线、审慎稳妥、积极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全年派出11名局级干部与各省级党委和政府组成工作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指导;选派33位处级干部到试点县(市、区)挂职,直接参与改革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