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确定2016年十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确保“十三五”环境保护工作开好局、起好步,近日,长春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确定了10项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 全面落实“大气十条”,全力推进燃煤小锅炉淘汰、黄标车淘汰、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秸秆禁烧等重点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管控。全市优良天数同比提升7-10天,重污染天气减少3-5天。 二是全面开展水污染防治。 积极落实“水十条”,组织实施《长春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考核细则。以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为契机,组织开展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污水干管截流、雨污分流等重点工程,重点整治建成区黑臭水体。以伊通河污染综合治理为重点,制定水体综合整治方案,大力推进降解型人工湿地、乡镇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河道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消除重点流域劣Ⅴ类和不符合水体功能的Ⅴ类水体。 三是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 完成全市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明确生态保护目标、管控标准和工作措施。完成8个省级生态乡(镇)、村和50个市级生态乡(镇)、村的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四是强化生态环境监测管理。 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积极推进污染源监测改革,有序开放服务性社会环境检测市场。加强社会化检测机构管理,着力解决基层监测能力不足问题。狠抓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五是规范环评审批管理。 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作为重大发展战略、规划编制和决策实施的硬约束,推动落实规划环评。采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挂牌督办等措施,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积极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环评管理基础数据库、环评信息管理平台和环评审批联网系统。 六是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全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完成5个可降解型人工湿地、4个畜禽养殖和6个垃圾污染治理项目。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完成1个畜禽污染治理示范项目建设。 七是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健全完善与公安、司法联动机制,重点打击恶意违法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对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后督察。深入实施网格化监管,建立以县(市、区)为单位,以乡镇(街道)为单元,以村(社区)为基本细胞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 八是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切实加强环境风险源排查整治。建立完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修订《长春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指导相关企事业单位完成预案备案工作。充实完善“环境应急储备物资信息库”,增加签订“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协议”企业。严格按照“五个第一时间”要求,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九是加强固废与辐射环境监管。 进一步扩大医疗废物收集覆盖范围,实现医疗废物安全无害化处置。加强电子废物拆解管理,规范电子废物拆解行为。开展危险废物转移专项整治,强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处置率达到100%。落实重点放射源和移动源管理制度,对放射源运输活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加强退役源收贮场所和放射性废源安全管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十是广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 围绕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积极协调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方式、多途径宣传环保政策,普及环保常识,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主动回应群众关注的环境热点问题。积极开展生态学校和绿色社区创建工作,着力提升公众环保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绿色消费理念,努力提高公众参与水平。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