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表彰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双十佳”

20.01.2015  08:27

  本报讯 (记者张佳 通讯员闻一平)为进一步深化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弘扬社会正能量,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联合对两年来我市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十佳标兵进行表彰,授予其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状、长春市五一劳动奖章。

  受到表彰的十佳单位和十佳标兵,都是近两年来我市各行各业在职工职业道德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代表。其中十佳单位为:中国一汽集团解放销售公司整车检查一班、长春水务集团、长春长影世纪城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环卫处孙学国清淘班、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长春德联化工有限公司、吉林省全鑫安装有限公司、长春市九台区实验幼儿园、德惠市农商行政务大厅支行、长春华润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十佳标兵为:李翀、张黎明、刘洋、郑玉清、刘博、王晶、李晨曦、王福山、姜威、张阿明。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