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吉林市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情况报告(摘要)

09.03.2017  13:38

  ——在政协吉林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

  (2017年1月6日)

  李长山

  

  一、提案工作基本情况

  十二届政协期间,在中共吉林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协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我市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提交提案781件。经审查,立案588件。其中委员个人提案438件,党派团体提案、界别提案及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52件,转办县(市)区政协提案98件,提案内容主要涉及全市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方面。

   二、提案工作主要成果和做法

  十二届政协的提案工作以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为重点,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为主线,做到继承和发展、改革和创新相结合,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方法,注重实际效果,提案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一)强化协商理念,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

  一是协商前移,做到办前协商。十二届政协将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在提案源头即提案征集上就注重协商。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新一年的工作部署和各党政部门年度工作重点,整理出提案征集目录印发给委员,使委员在撰写提案时有所遵循;召开民主党派、工商联座谈会,就提案选题进行交流协商,共同做好提案选题的统筹工作;对征集到的提案,按照立案标准,在与提案者、承办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协商确定立案提案。

  二是联合交办、督办,做到办中协商。对立案的提案,市政协向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协商交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向各承办单位协商交办;提案承办单位把与提案者沟通协商作为提案办理的必经环节,通过面对面沟通、登门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就提案办理与提案者交换意见,形成市政协、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具体承办部门和提案者多方协调互动、协商沟通提案办理的格局。

  三是跟踪落实,做到办后协商。提案承办单位将采纳落实提案建议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政协组织和提案者反馈;市政协以“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及时收集提案者对办理结果的反馈意见。对首办不满意的提案,市政协商请相关承办单位进行二次办理。

  (二)强化质量意识,不断提高提案工作“三个质量

  一是加强自身建设,拓宽知情渠道,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十二届政协注重加强自身建设,加大机关干部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政协会议、政情通报会、专题辅导、调研视察、委员进社区等活动,为委员搭建知情明政平台,使委员了解市情、政情和民情。通过培训和做好知情服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二是加大审查力度,拓宽征集渠道,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十二届政协不搞“凡提必立”,加大了审查力度,实行初审、复审、再审的三级审查制度,严把提案质量关;拓宽提案征集渠道,注重集体提案征集,培育精品提案。根据我市党派团体的性质,有针对性地征集党派团体提案;根据县(市)区政协部分提案涉及市级办理权限的情况,以“转办县(市)区政协提案”的形式转化提案;同时把大会发言和各专门委员会调研报告转化为提案,使调研成果得到深化落实。

  三是加大督办力度,提升协商层次,不断提高办理质量。十二届政协创新工作方式,加大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力度,经多层遴选后,由主席会议确定重点提案;每年由分管提案工作的副主席一人督办重点提案,改为驻会主席、副主席每人牵头督办重点提案;由主席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变为市政协常委会听取政府关于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提升了提案办理协商层次,扩大了办理协商范围,进一步提高了提案办理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提案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核心意识,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十二届政协努力营造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面配合的提案工作氛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工作。市委召开政协工作会议,对建立健全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制度、广泛多层开展提案办理协商提出了明确要求;市政府始终把办好政协提案作为一项重要责任,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政府部门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政协提案作为接受民主监督、改进工作的有效途径,积极吸纳提案中的合理建议。

  二是强化全局意识,整合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力量。通过组织开展县(市)区两级政协提案座谈会、应邀到党派、团体和县(市)区政协进行提案讲座、邀请县(市)区政协参加提案督办等多种活动,加强对县(市)区政协提案工作的指导,密切市政协与县(市)区政协的交流与合作,形成两级政协提案工作合力。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激发提办双方活力。十二届政协实施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活动;重视宣传工作,在人民政协报、协商新报、江城日报等媒体上宣传提案人、承办单位和办理情况。通过激励和宣传,激发提案人和承办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

  十二届政协期间,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部分提案质量不高、界别提案少、委员参与面不广等问题,需要不断地克服和改进。

  三、对十三届政协提案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创新发展。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和加强提案办理协商工作的要求,拓展协商内容,丰富协商形式,提高协商成效。

  2.进一步组织搭建协商平台。完善和畅通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各提案承办单位交流情况、凝聚共识的渠道,发挥政协组织的平台作用,做好组织、协商、督促、服务工作。

  3.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按照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要求,深入研究提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科学总结和把握规律,不断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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