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三季度箱包质量抽检 不合格率高达78%

26.12.2016  17:35

  25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为加强流通领域箱包商品质量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经吉林省工商局授权,长春市工商局2016年第三季度在市区部分专业市场、商场等经营场所,对箱包开展了商品质量监测。共抽取样品50个批次,抽检商品不合格率为78%。

  据悉,本次抽检依据①GB20400-2006《皮革和毛皮 有害物质限量》②产品明示执行标准,委托检验机构对箱包商品的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外观质量、振荡冲击性能、缝合强度、配件、拉链耐用度、摩擦色牢度、产品标志等指标进行了检测,共抽取50个批次的样品,其中11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22%,39个批次不合格,抽检商品不合格率为78%。不合格商品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振荡冲击性能;2。标志;3。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4。缝合强度(不合格名单详见长春市工商局网站)。

  长春市工商局要求,自公布之日起,不合格商品经营者应依据公布的监测信息,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基层工商分局要对本辖区市场上销售的不合格商品组织清查,并对不合格商品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理。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注意查看商品标识、合格证,了解商品相关信息,发现疑似假冒伪劣商品请拨打工商部门12315投诉举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