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买车位交管理费车被划 物业称“不担责”

26.01.2016  05:52

中国吉林网讯 李金威先生在长春市成城蓉桥壹号小区买了房子给父母住,还在小区地下停车场买了一个车位,花了14.5万元,并且一起交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还将父亲的一辆本田锋范轿车停在了停车场。但是,1月14日那天,李金威的父亲准备开车外出时,刚刚打开车灯便发现车被人用利器整整划了一圈。父亲气愤不已,第一时间联系了物业。3天后,李金威来到物业公司询问情况,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他们并没有责任。李金威认为,物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

19日,李金威给本报打来电话说,他在成城蓉桥壹号D区买了一栋房子,用来给父母居住,还在小区完全封闭的地下停车场买了一个车位,花了14.5万元,交了一年的物业管理费。李金威说,父亲今年65岁,会开车。他为了父母出行方便,将自己开了6年的一辆原价为14万元的丰田锋范轿车留给父亲开。父亲很少出门,就将车一直停在自家的车位上。

1月14日,李金威的父亲打算出门,当他上车打开大灯时发现,自家的车被人疑似用车钥匙整整划了一圈。老人气愤不已,立即联系了儿子李金威。李金威联系了小区所属的成城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会调取监控录像进行调查。

1月18日,李金威来到物业公司询问进展,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李金威,物业公司根据《地下车场管理协议》,此事与物业公司无关。记者从李金威提供的协议上看到的第一条为“甲方向乙方收取的车位使用费包含地下车场的维护费用、能耗。但不包含对车辆的看管,各种保险等相关费用。在主道安装摄像装置,但对乙方车辆的损毁、盗抢不承担任何责任”。李金威表示,签署这样的协议自己好像受到了欺骗,自己的车停在自家的车位上,并且交齐了物业公司所收的全部费用,物业公司应有责任。

19日,记者联系物业,工作人员表示,这需要与保安联系,但找到保安涉及到赔偿问题,他们也表示不归自己管。当记者把问题反映给物业前台后,对方表示,暂时联系不上物业负责人。昨日傍晚,记者针对李金威先生的情况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张文利律师,他表示,若李金威先生所说属实,他与成城物业公司签署的《地下车场管理协议》应是一种霸王条款。他说,此事件的第一责任人应为划车的人,但如果找不到划车人,物业公司也应负有责任。

(记者 王秋月 实习生 李作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