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成效

23.07.2015  16:08

  按照吉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长春市着重体现“理性、协调、并进”的新核安全观,启动开展了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通过市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站与县(市)区(开发区)环保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上下联动,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全市核安全文化宣贯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促进了核安全文化建设,提升了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一是核安全文化氛围基本形成。利用会议、培训或现场检查指导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贯行动,使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人员及核技术利用单位从业者系统学习了核与辐射安全法规知识,全面掌握了与其业务相关的各项核安全法规要求,牢固了核安全文化理念,增强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能够自觉依照核与辐射安全法规开展相关工作,维护核与辐射安全法规的权威和尊严,营造了重视核安全、守护核安全的文化氛围。

  二是宣贯行动实现两个“全覆盖”。该市开展核安全文化宣贯行动始终坚持“核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宣传普及面做到不留死角和盲区,切实覆盖了全市县(市)区(开发区)环保局等16个辐射环境管理部门和全体监管人员;覆盖了286家持证单位和持证单位所有骨干人员,包括各单位的辐射安全相关业务管理人员、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人员等。

  三是保证“两个零容忍”落实到位。按照宣贯行动实现“两个零容忍”的目标要求,即:“对隐瞒虚报零容忍,对违规操作零容忍”。该市对各持证单位存在的不符合核安全文化要求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问题,开展自我评估,剖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形成整改方案,并建章立制。督促各辖区企业落实了主体责任,企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得到有效遏制,并对各持证单位宣贯实施效果和核安全文化培植情况进行评估,保证了辖区辐射环境安全。

  四是坚持跟踪监督检查核实。市核与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和各级环保部门结合宣贯行动进展,以辐射工作人员培训,操作规范,辐射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各项工作记录完整性和真实性,检查意见整改情况为主要检查内容,坚持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考核各单位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情况,对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