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解除白城市方圆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机构重点监督的通知

09.06.2019  01:10

吉建房〔2019〕19号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房产局: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2号)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等规定,为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为,提升房地产估价报告质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省房地产业协会开展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评审,其中白城市方圆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等14家机构的估价报告抽查结果不合格,列为重点监督对象。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2018年度房地产估价报告抽查评审结果的通报》(吉建房〔2019〕6号)要求,上述估价机构应从省专家库中聘请一名专家作为指导估价师,履行技术指导、报告审查和质量监控的职责。

        目前9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了内部整改和专家指导,申请再次抽检估价报告。省房地产业协会随机抽取一份估价报告,经专家评审认为,达到《国家房地产估价报告评审标准》合格要求。现解除对白城市方圆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金铭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长春典华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建兴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吉林省立信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白山天盛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前郭县建设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集安市龙达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昊源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机构的重点监督。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