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局用“三比对”法落实基本单位年报收到实效

26.06.2016  19:46

      今年以来,辽源市统计局按照省局总体部署,全力落实2015年基本单位年报工作,采取“三比对”方法对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核实对比,圆满完成了基本单位年报,收到了报送及时、数据全面准确的实际效果。

  一是与“三经普”数据比对。根据国家反馈的“三经普”数据,首先,与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中法人和产业单位进行比对、核实、确认;其次,与“三经普”法人、产业和名录库进行比对,及时补充经普新增单位、剔除原名录库注销、破产单位;最后,根据比对结果,对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进行变更,从而保证进一步夯实名录库基础。

  二是与部门有关数据比对。根据省普查中心和市工商局反馈相关资料,首先,对2015年度全市新登、注销企业采取人工录入、核实等方法,对参加部门年检和办理税务登记的法人单位进行及时新增和剔除;其次,根据省普查中心反馈信息对部分新增事业单位和小微企业入库进行了补录。这些做法,及时、有效地更新了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保证了基本单位名录库数据的客观、真实性。

  三是与名录库异常单位比对。对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异常单位审核出现的重名重码、产业单位数与实际不符、省内孤儿企业等情况进行了核实修改,完全核对了重名重码单位,核实了产业单位及省内孤儿企业数量。另外,对2015年基本单位年报需修改差错清单进行了核实并全部完成了修改,确保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的上报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