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局开展三项活动做好统计法宣传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吹响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号角。恰逢今年12.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31周年纪念日,为更好的宣传统计法,吉林市统计局举行三项活动宣传统计法。
一、组织全局干部进行了一次学法考试,切实增强了我局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全局干部要依法管理统计。一是切实做到依法治统、依法管统,不断提升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二是进一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切实维护政府统计数据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全力做好统计诠释和统计知识普及工作。三是勇于行使法律赋予的职权,严肃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四是勇于接受社会各界对统计数据的质疑和监督,促使统计改革不断深入,促进统计事业不断发展。五是要依法规范统计调查活动,保障统计人员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不得自行修改统计资料,不得授意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职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二、12.8日当天吉林市局在繁华的大东门广场设置统计法咨询台、悬挂横幅、请秧歌队、发放统计法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普及统计法律法规,当天共发放统计法宣传单5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多人次,起到较好宣传效果,提高了社会公众的统计法制观念,扩大了统计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知晓度,展示了吉林市统计局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调查的良好形象,为促进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进一步保障调查数据质量,营造了良好的法律氛围。
三、12.8日在江城日报利用整版篇幅,通过宣传让广大统计人员要按照国家规定设置统计台账,认真履行统计义务,如实搜集、上报统计资料,不迟报、不拒报,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社会各界要依法认真配合做好各项大型普查及统计调查工作,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为根本目标,努力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良好氛围和健康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