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召开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

16.05.2017  15:13

5月11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在长春召开。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市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领导小组组长梁向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本次推进会是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贯彻全市建设幸福长春大会、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厅“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推进会精神,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

就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梁向东局长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肯定成绩,正视问题,切实增强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近年来法律援助工作取得良好成绩,我市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服务效能十分明显、服务网络全面建立、服务措施更加创新、案件质量明显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有效满足了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二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清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认识到,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途径,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三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深入推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扩大范围、提升质量、强化保障、落实责任”的工作思路,重点落实四项工作任务:要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制度改革,要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程,要认真落实幸福长春行动计划,要着力推进法律援助脱贫攻坚。四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牵头、分管领导负责、法律援助机构落实的工作机制,抓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开展工作。要强化工作保障,积极推动政府责任落实,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强化基础建设,加大便民服务窗口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壮大法律援助工作力量。要强化宣传引导,及时总结推广工作经验,使更多的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理解、认同和支持。

推进会由市司法局党委委员陶成山主持。会上,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承伟传达了会议精神;市司法局政治部主任鲍龙乡宣读了长春市司法局关于表彰2016年度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首届十佳案例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12个集体、20名个人、十佳案例承办人颁奖;二道区司法局、德惠市法律援助中心、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南关区新春法律援助工作站、十佳优秀案件承办人代表闫玉国分别交流了法律援助工作经验。

参加推进会的还有: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领导小组成员、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刘桂琴,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开发区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惠民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全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同志和法律援助专职律师,开发区法律援助服务中心负责同志,市法律援助中心全体同志。法制日报、吉林日报、长春日报、长春晚报和长春电视台以及法制网、新华网等多家媒体单位应邀参加会议并进行了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