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社局“局长接待日”扶危济难助民生

15.11.2014  16:32

松花江网讯 11月14日,吉林市人社局“局长接待日”活动在江城日报社举行。两个多小时内,31名来访群众向市人社局负责人提出各自诉求,均获得满意的答复。

“局长接待日”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厅、市监察局及江城日报社承办,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江城晚报社协办。在当天的活动中,市人社局及其所属单位市就业服务局、市医保局、市人才服务中心的负责人现场回答来访群众提出的问题。

来访人于女士向市人社局负责人诉说了她的疑惑。她说,她的姑姑于晓萍今年已经50周岁,职工档案中“入团志愿书”记载的出生时间为1965年11月20日。但于晓萍的“招工手续”和几份“职工履历表”记载的出生时间均为1964年11月20日,身份证出生时间也为1964年11月20日。于女士不知道如何认定于晓萍的出生时间。

市人社局负责人告诉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具体到年月的档案有效材料)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刚毕业的大学生小吴,想了解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政策。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人不但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答,而且将她的个人信息进行记录,准备日后与她联系。这让一直未就业的小吴感动不已。

活动中,市人社局负责人耐心细致地解答了31名来访人提出的问题。这些问题涵盖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和人事管理等诸多方面,其中当场答复19个;对现场未能解决的问题,都给出了解决时限。

活动结束后,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市监察局、新闻媒体的相关人员,义务监督员和所有来访者对市人社局接访态度及解决问题的结果均表示满意。

(江城日报记者/李琳 编辑/王晓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