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法规清理工作

01.08.2016  20:38

  按照《吉林省清理地方性法规工作方案》通知要求,长春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启动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这次法规清理的重点:一是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性法规;二是地方性法规之间不一致、不协调的法规;三是涉及政府简政放权方面的法规;四是与长春新区建设、国企改革、服务业发展和精准扶贫政策实施不相适应的法规。

  这次法规清理将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7-8月份,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分别组织各相关部门,对现有89件地方性法规进行认真梳理,提出清理建议。第二阶段:9月份,市人大专门委员会对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的清理建议进行审查,提出专门委员会的清理意见。第三阶段:10-11月份,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各专门委员会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法规清理情况报告,上报市委。第四阶段:12月份对需要废止和个别条款需要修改的地方性法规,集中提请常委会审议;对需要重新制定和修订的地方性法规,适时纳入立法计划。

  文/单大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