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绿园分局宣传新《广告法》

10.10.2015  10:14

时间:2015年9月6日    来源:长春日报

 

      本报讯  (记者富沛海  通讯员李爽)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日市工商局绿园分局多措并举,大力宣传贯彻新《广告法》。

    “不允许利用10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为广告代言人,发布虚假广告最高罚款可达200万元,7种特殊商品增加到17种……”绿园分局工作人员来到市区繁华地段,通过现场讲解、图片式展板、发放《新广告法十大亮点》宣传资料,利用辖区内广告公司和酒店的LED大屏幕播放宣传片等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各界进行广泛宣传,为新《广告法》实施营造氛围。同时,组织执法人员和辖区广告经营主体开展专题培训,重点学习《广告法》修订主要内容,让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及运用新《广告法》修改条款,提升广告监管能力,大力开展行政指导,督促广告经营主体依法履行广告义务,积极发挥广告行业诚信自律作用,促进广告业健康规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