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工商局发布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10.03.2016 10:11
本文来源: 新浪吉林
案例一:无许可买卖流通人民币案
2015年11月3日,群众举报国一金典商贸有限公司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经查,某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经营流通人民币许可证 》,出售“第四套小全”50册,共盈利16500元人民币。
评析:本案是一起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案件,属于新领域案件,目前部分商贸公司暗地里销售流通人民币,销售过程较为隐蔽,通常只存放一本样本,消费者缴纳定金后再进行采购销售。根据规定,某商贸有限公司构成了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该商贸有限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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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2016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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