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73岁老太“被死亡” 活人开出死亡证明(图)

12.12.2014  14:23

长春73岁老太“被死亡” 活人开出死亡证明(图)

长春73岁老太“被死亡” 活人开出死亡证明(图)

  死亡证明,从字面上理解,就是表明一个人已经死亡的书面证明,顾名思义,它只适用与已经故去的人。可在德惠市大青咀镇,79岁的卢青芳老人,活得好好的,却也被开出了一纸死亡证明。这份死亡证明,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79岁的卢青芳,耳不聋眼不花,身子骨硬朗。可一份《死亡注销证明》,却让她身心具疲,一连几天都茶饭不思。按照证明上所写,卢青芳竟然在2010年1月1日就已经正常死亡。用老人的话说,现在,她甚至都无法证明自己还活着。而这一切,还要从今年11月末的一天说起。从2011年起,6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可以得到国家发放的55元补助。每隔一段时间,于家林都会到银行为母亲取钱。可这次取钱,营业员却告诉他,只能领两个月的补助,其它月份的补助无法领取。而原因,需要于家林到镇政府的民政部门询问。

  于家林不明白,母亲一直在村里生活,这补助款,也从来没出过问题。为什么还要再开一次户籍证明。虽说不情愿,他还是来到了大青咀派出所。于家林去开证明时,打出来的却是死亡证明,这让他更糊涂了。于家林急匆匆回到村里,先后找到了村党总支书记和村会计,而他们都表示不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在这份死亡注销证明上,卢青芳的死亡日期为2010年1月1日,注销日期为2012年8月19日。《城市速递》记者了解到,卢青芳一共有三儿两女,都在大青咀镇居住。从2010年至今,没有一个子女向派出所,为母亲申报过死亡证明。于家林说,老人活得好好的,子女也没人到派出所申报,这样看来,一家推测问题应该是出在了村上。

  于家林说,母亲虽然和自己住在一起,但户口和三弟在一起。在派出所,民警和村支书、会计都承诺,会在近期将母亲的事情办妥。不过,却把三弟一家的户口簿,都留了下来。此后几天,于家林一直等消息,不过始终没人联系他。12月8号采访当天,于家林再次拨通了村会计于文祥的电话。于文祥说,自己在外地,卢青芳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而且,户口簿也拿了回来。

  随后,于家林到会计于文祥家,取回了户口簿与母亲卢青芳的身份证。事情算是告一段落,但悬在于家人心头的疑问,还是没有解开。死亡证明究竟是怎么开出来的?老人今后的生活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老人此前的补助能否如数补回来呢?

  村会计于文祥说,卢青芳有一个姐姐叫卢清元,也住在本村。2010年,卢清元去世。在2012年,派出所进行人口统计时,村里向派出所报送死亡人员名单时,不知什么原因,卢清元和卢青芳被弄混了。这才导致卢青芳被开出了死亡证明。在大青咀派出所,户籍民警不在。记者随后电话联系上了他。民警告诉记者,后期,他们留下户口簿,是因为在民政部门恢复卢青芳户口时能用得到。村会计于文祥告诉记者,卢青芳此前几个月的补助,村里会与民政部门协调,尽快补上。而且,他也会到于家林家,当面解释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