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居民阶梯水价政策定了 每立方米调到2.30元
12月24日,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在深入开展调查测算和反复论证的基础上,履行成本监审和价格听证等法定程序后,经市政府批准,居民阶梯水价改革政策正式出台。基础水价由原来的每立方米1.50元调整到2.30元,每立方米上调了0.80元。我市居民用水阶梯水价按1∶1.5∶2确定,第一阶梯每立方米2.30元,第二阶梯每立方米3.45元,第三阶梯每立方米4.60元。低保户仍按原第一阶梯水价每立方米1.50元执行。
当日,就此次水价改革的有关情况,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同志,请其就此次水价改革的意义、遵循的总体原则、改革的主要内容、对居民生活影响和对弱势群体安排等向大家做详细解读。
四大原因
促使我市调整用水价格
问:我市为什么要实行居民水价改革?建立完善阶梯水价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答:一是落实国家和省价格改革规定的需要。国家明确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城市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实施居民阶梯水价的城镇,要按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省政府把建立资源性产品阶梯价格制度列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督查和通报,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改革任务。二是解决企业经营困难的需要。我市已经10年没有理顺水价,过低的价格导致供水企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处于亏损状态,而且供水管网等基础设施改造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支出。三是我市居民用水价格在全省处于较低水平,明显低于东北同等城市。如长春市基础水价是2014年调整的,由每立方米2.80元调整到每立方米3.80元,比我市调后价格还高1.50元。四是支持安全引水工程建设的需要。我市城区5个制水厂,4个在蓝旗大桥以下的城区沿岸,水质不能保持优良。对此,市委、市政府决定投巨资建设松花湖安全引水重大民生工程,实现结构合理、安全可靠和可持续发展的吉林市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目标,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基于以上几方面因素考虑,我市启动居民水价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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