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堵塞,业主报修21个小时后才修好 新房家具被水泡 物业拒绝赔偿

15.01.2015  10:29

  家住高新区澳海澜庭小区的霍先生,家里因为公共下水管道堵塞“水漫金山”,地板、家具都被泡坏了,损失3万元左右。“我们第一次发现问题就和物业公司联系了,但他们在21个小时后才维修完。因未能及时维修,造成了家中二次浸泡,物业公司应当给予赔偿。”14日上午,霍先生表示,他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联系,但对方却拒绝赔偿。

  入住装修期待春节在新房度过

  据霍先生介绍,去年9月31日,他办理了入住澳海澜庭小区1栋3单元1楼的手续,并从去年10月3日起进行装修。“办理入住后,我们一家人都非常高兴,立即进行装修,打算春节在新房度过。”霍先生表示,装修完毕后,他还购买了家具等生活设施,就等着春节前搬进新家。

  今年1月11日17时30分许,霍先生和爱人来到新房,发现客厅的地板上全是脏水,厨房下水管道一直向外返脏水。“发现情况,我们立即与物业公司联系,物业公司答复,会尽快对堵塞的下水管道进行维修。

  12日10时许,霍先生的爱人再次来到新房,发现客厅和书房的地板再次被浸泡,但厨房内的下水管道并未返水,他们就自行对积水进行清理。

  12日14时30分许,霍先生再次来到新房,发现厨房的下水管道正在往外返脏水,客厅和书房内都有积水,而且客厅的实木家具都浸泡在积水中。事后,物业公司派来两名保洁人员帮助霍先生清理积水。

  业主:质疑物业公司维修晚

  14日上午,记者在霍先生家看到,此时厨房下水管道并未向外返脏水,但客厅和书房的地板都已经鼓包,围墙四周和客厅的实木家具底部都有被浸泡的痕迹。

  “12日下午,物业公司人员才将堵塞的下水管道疏通。”霍先生表示,从他们报修开始到维修结束,一共经历了21个小时,如果能及时维修,他家的地板和家具也不会遭受这么大的损失。霍先生认为,此次家中物品被浸泡与物业公司未能及时维修有很大的关系,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一部分责任。

  物业公司:业主的损失与其无关

  随后,记者与霍先生来到澳海澜庭小区的物业公司。据物业公司的李经理介绍,11日17时30分,霍先生与物业公司联系后,房管员便前往该单元楼,告诉楼上的业主厨房内的下水管道堵塞,不要再倾倒脏水。

  “因为小区各项设施还在质保期,接到业主报修后,我们立即与施工方联系,施工方在12日14时30分许将堵塞的下水管道疏通。”李经理称,施工方工作人员疏通管道时,发现里面都是大白膏,属于人为造成的,施工方不能给予赔偿。如果是冻堵的话,将由施工方赔偿。

  李经理表示,业主报修后,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一直与施工方联系,并对堵塞的下水管道进行疏通,尽到了物业公司应尽的责任,所以霍先生家的损失与物业公司无关,应该找楼上的业主协商解决。

  但霍先生却称,下水管道堵塞是人为造成还是冻堵,都是物业公司单方面的说法,也没有拿出相应的证据,所以他表示,如果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话,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记者 晓岩)

(责任编辑:卢凯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