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口拴着孔雀要食用 市民怀疑是保护动物

05.06.2015  11:16

4日,江城市民郭先生路过南山街附近一小区时,无意中发现小区门口拴着一只孔雀,他询问物业保安得知,这只孔雀要被食用。郭先生不禁产生疑问:“孔雀不是保护动物吗?怎么要被吃了?”

4日下午,新文化记者来到郭先生见到孔雀的小区。在该小区大门口附近的花坛里,一只孔雀安静地趴在地上,身体被一根蓝色绳子系住,进而被固定在花坛的石柱上。

新文化记者询问该小区物业保安,一名保安称,这只孔雀是朋友送的,听说价格在2000元左右。这只孔雀被送来时,带有包装盒。该保安拿出一个蓝色的纸壳箱,新文化记者看到,上面写着“无公害食品”字样、饲养孔雀的公司简介以及孔雀的营养价值。

对于这只孔雀的处理,该保安表示,近期将食用。

那么,食用孔雀是否合法?就此事,新文化记者咨询了 吉林 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秘书长唐景文。他表示,孔雀有很多品种,绿孔雀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不能买卖,更不能捕杀食用。而小区门前的那只孔雀是蓝孔雀,是养殖最多的孔雀种类,人工养殖的蓝孔雀可供食用、观赏,还可以作为各种工艺品和标本。

新文化报(李洪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