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乘客自称小偷去偷盗 律师:明知偷盗还送属共犯

09.05.2015  15:11

   城市晚报讯 每周四《律师在线》栏目都会如约与大家见面,本期栏目是182期,邀请的是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吴殿库律师做客。吴律师为大家耐心地解答了各类问题,如果你还有什么疑问,可以随时添加本报律师团QQ群,在网上与律师进行互动和沟通。

   的哥拉小偷去偷东西 应该称为共犯吗?

  李先生咨询: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有天晚上我拉了一个人去一个很偏僻的地方,我当时好奇就问他大晚上干什么去,他和我说去偷点东西,还说到那后让我等他一会,他偷完还坐我车回来。把那个人送到目的地的时候,我看见他撬门进了一个商店,我当时想现在太晚地方太偏,不拉他回去就得空车跑回去,所以就等他了。可最近有警察来找我,说那个人因为盗窃被抓了,说我是共犯,我想不通这事和我有什么关系,又不是我偷的东西,我和那个人也不认识。

  吴律师解答:对于小偷要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你本应阻止或者开车将他送到公安机关,但你却没有,你明知道他要盗窃还送他、等他,你虽没有直接参与偷盗的实行行为,但你的行为从客观上为小偷实施盗窃行为提供了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盗窃,因此你属于帮助犯,和小偷属于共同犯罪。

  每天律师都QQ在线帮你答疑

  每天吉林熠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仍旧在线等候大家的咨询,有法律问题可拨0431-81738555。本报特别开通城市晚报新浪官方微博和栏目记者的个人邮箱:[email protected]。与此同时,应读者要求,本栏目还成立了城晚律师团QQ群:52194579,有啥问题可在网上探讨。

  城市晚报记者 王秋月/报道 赵毅亮/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