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密峰镇,一酒驾的哥两瓶啤酒喝丢工作
4月2日夜间,龙潭交管大队荒山中队民警在江密峰镇查获一名酒后驾车营运的出租车司机。目前,该司机已被警方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夜查酒驾的哥“撞枪口”
清明节小长假期间,龙潭交管大队荒山中队组织夜间巡查统一行动。4月2日夜间,在中队长宗根成的带领下,出动6名警力,2台警车,深入到江密峰镇农村查处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
19时47分,民警在江密峰镇朝鲜族小学路口处逐一检查来往车辆,发现一出租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
“我们远远就看这车开得犹犹豫豫、磨磨蹭蹭的,越到警车近前就越慢。”民警说,出租车停下后,车窗一直不开。在交警几次强调,让司机配合检查后,车窗终于摇下来了,“一股刺鼻的酒味儿从车内飘了出来。”
民警上前示意驾驶人接受酒精检测,可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放在驾驶人嘴边,一次,二次,就是不使劲儿吹。“你不配合检查,我们马上带你去验血,比这个还好使。”民警说。
驾驶人这才乖乖地鼓起腮帮子吹了起来。随着一声报警,酒精检测仪显示61mg/100ml ,“超过了酒驾标准20mg/100ml,属于饮酒驾车。”民警说。
酒驾的哥后悔不已
经询问,驾驶员雇某今年36岁,其驾驶的出租车归属于江密峰凯鹏出租车公司。雇某首次申领驾驶证的时间为2006年,已有10年驾龄。
据雇某交代,4月2日下午,他的亲属家里办事情,请客吃饭,他是姑爷,当然得陪着客人喝上几杯。可他晚上得开夜班出租车,如果不开,100多元钱就得打水漂儿了。
雇某说,他陪着亲属喝了两瓶啤酒,他也知道喝酒不能开车,尤其自己还是营运车辆驾驶人,可在江密峰镇这样偏僻的地方,谁能想到还会有夜查的交警啊!
民警当即将执法记录仪和电子执法系统记录的雇某违法信息上传至省公安交警总队。
雇某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目前民警对其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扣留其驾驶证。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三款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以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崔某是家里主要的劳动力,开出租车的收入也是这个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一听到上述处罚决定,崔某当时就傻眼了。
警方坚持严查酒驾
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副支队长朱兆成说,通过几个月的严厉打击酒驾行为,发现酒驾屡禁不绝,特别是检查中偶尔还会发现有出租车驾驶人饮酒驾车营运的行为。出租车驾驶人一旦因酒驾出现事故,将给乘客的生命财产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
接下来,我市交警将继续在夜间集中采取行动,彻底清查酒驾,特别是对夜班出租车驾驶人的酒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决不姑息。 (记者/刘巍 编辑/李波)
版权声明: 松花江网是江城报业在互联网上授权发布松花江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新闻的唯一合法媒体,欢迎有互联网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转载,但务必标明出处“松花江网”和作者姓名;吉林市范围内网站若要转载,必须与本网签订书面协议。如若违反,松花江网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转载要求:转载之图片、文件,链接请不要盗链到本站,且不能打上各自站点的水印,亦不能抹去我站点水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