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深改组会议审议通过《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
4月12日下午,吉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九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工作方案》。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巴音朝鲁主持会议并讲话。
巴音朝鲁指出: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要求部署,在全省江河湖泊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
巴音朝鲁强调:河长制是一种责任制,每位领导都要按照分工承担起治理与保护河湖的责任。推行河长制是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现阶段必然要求,需要大家从保护母亲河,强化绿色发展理念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高推行河长制的紧迫感、责任感,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巴音朝鲁要求:保护河湖生态环境,转变发展理念是人民的期盼,也是国际社会对中国发展的关注点。在保护好生态环境、水环境前提下,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是我们对人类作出的贡献。在环境保护方面,水是最重要的体现,污染带来的损失,代价是巨大的、教训是深刻的。保护好母亲河,河长制是核心,我们要站在历史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河湖环境,从而提高民生指数、提升人民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实现高质量高效益的绿色发展。
巴音朝鲁提出:实行河长制,保护水环境,要合理规划产业布局,针对不同河湖污染治理与河湖保护特点,编制好详细的规划。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对易造成环境破坏、水体污染的要严格审查。对禽畜养殖、工业排污等突出问题,要研究好治理办法,对污染严重的行业或企业,要研究好退出机制。
巴音朝鲁要求:全省要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河湖,关注河长制的浓厚氛围,动员全社会力量保护母亲河。
省委副书记高广滨,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张安顺,省委常委、长春市委书记王君正,省委常委林武,省委常委、统战部长姜治莹,省委常委、宣传部长王晓萍,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王凯,副省长隋忠诚、金育辉等领导同志和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出席会议。(省河务局 刁沙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