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行食品生产销售环节飞行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21.04.2016  15:49

松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监督检查,强化各级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切实促进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实行松原市食品生产销售环节飞行检查制度。

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和食品加工小作坊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市、县两级将把飞行检查作为对企业监督检查的主要手段,认真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飞行检查,原则上每年不少于四次;飞行检查将实施“双查”,既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也检查下级监管部门日常监管责任落实情况;飞行检采取随机确定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的“双随机”方式和“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市级飞行检查重点针对是大中型企业、高中等级风险产品以及消费者投诉举报、监督抽检和日常监督检查问题较多的企业。并根据飞行检查结果,将依法采取相应风险控制措施,全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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