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基层宗教工作部门 设立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06.11.2014  19:32

  为破解基层宗教工作队伍薄弱的难题,吉林省宗教局积极协调省编办下发《关于县级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标准的指导意见》,批准地处边境和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42个县(市、区)成立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宗教事务管理中心为隶属于县 (市、区)宗教管理机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受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当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保护和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开展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贯彻落实财务管理制度;了解掌握宗教方面动态和信仰,提出解决宗教领域问题和意见和建设。每个县级宗教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配备5-7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全省共计242个编制,纳入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统一进行招考。这一举措将大幅充实基层宗教工作力量,对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维护宗教领域稳定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办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