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6月份“安管人员”考核情况的通报
吉建安〔2018〕59号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根据年度考试计划安排,6月3日省住建厅在长春工程学院组织了第四次“安管人员”考核,绝大多数考生能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认真完成考试。但仍有6家企业所属考生明知故犯、态度不端、置若罔闻,存在替考行为,监考人员已当场将违纪替考人员清出考场,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资格,并将替考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三年内不得参加“安管人员”资格考试。现将违纪企业及替考人员名单通报如下:
1、吉林泰来路桥工程有限公司:金春花
2、通榆县万隆建筑有限公司:胡 军
3、吉林省长龙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张 斌
4、吉林省志安消防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张连科
5、吉林竣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刘先文
6、长春市鼎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陈湛林
各单位要对号入座、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类似违纪问题的发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7月4日
抄送:各施工企业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8年7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