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委会出台了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
为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的强大震慑作用,近日,吉林省安委会制定出台了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春季行动”、“夏季攻坚”、“秋冬会战”常态化、制度化。
据了解,曝光内容包括省级巡视、暗访中发现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省级巡视、暗访中发现的市、县两级政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省级巡视、暗访中发现的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综合监管责任不到位问题;省安委会办公室认定的需要曝光的其他反面典型。
制度规范了安全隐患曝光曝光流程,邀请省内主流媒体记者参与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或省安委会办公室巡视、暗访行动,执法人员对受检单位安全隐患进行现场取证,媒体记者进行全程采访;省安委会办公室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审核,提出需要曝光的内容清单,报省委宣传部把关确认,在《安全隐患曝光台》不定期进行公开曝光;省安委会办公室视情况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已经曝光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报道;省安委会办公室会同省委宣传部做好安全隐患公开曝光的舆情研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建立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作为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有效手段,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曝光的安全隐患,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并限期向省安委会办公室上报隐患整改报告。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各地要建立安全隐患曝光常态警示制度,通过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安全生产网站等媒体,对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警示生产经营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形成“一企有隐患,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省受警示”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