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图县“四个结合”全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

27.02.2015  12:17
   

      2015年,安图县继续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坚持“四个结合”,力争实现项目建设、资金管理、群众满意的建设目标。 

  一是坚持立项和项目库相结合,在组织保障上实现新突破。根据项目的成熟程度,分类排队,择优储备建立项目库。聘请发改、财政、交通、水利、农业、特产、畜牧等部门组成项目立项评审专家库,对申请实施的“兴边富民行动”项目进行立项评审,使申报立项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 

  二是坚持制度和公开相结合,在项目落实上实现新突破。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公示公告制。项目法人(即各乡镇政府)对项目落实全程负责;投资总额在3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实行公开招标;项目法人单位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要依法签订合同;项目法人聘请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和质量、工期等方面实施监督;项目实施中,各环节都必须进行公示,使群众了解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是坚持报账制与项目进度相结合,在资金监管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凡项目涉及设备、物资采购的,都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按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由财政局负责资金拨付、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预算、按进度、按程序拨付和使用资金。 

  四是坚持项目和群众满意相结合,在项目管理绩效评价上实现新突破。项目完工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专家委员会,按照行业施工规范对项目进行统一验收。建成项目实行 “回头看”,有针对性的选择20%以上的项目,了解群众满意度,掌握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安图县  李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