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粮食和储备局召开2019年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全生产业务培训
10月15日,省粮食和储备局在长春市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会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有关精神和要求,总结前三季度工作,研究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四季度工作安排,并进行相关业务培训。省局张卿槐副局长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前三季度,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冬春安全整治大会战、“夏秋百日攻坚”以及“大决战”等专项整治行动,以行业发展稳定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会议提出,第四季度,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要围绕新粮收购工作,进一步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在制度、措施、保障、应急等方面加以完善,做好接新安全生产准备,确保生产安全。一要加强责任落实。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建立健全全员岗位责任制,将责任分配到人、明确到岗、落实到点。二要加强制度落实。对易发生机械伤人、车辆伤人、粮堆埋人等作业现场,务必加强管理,对确需进入烘干塔、地沟等有限空间实施危险作业的,必须执行负责人带班制度。三要加强岗位培训。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思想,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使从业人员掌握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正确的操作程序。四要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安全设施设备是安全生产的必要保障,要确保安全设备可靠、使用安全。五要做好秋冬防火工作。要强化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坚决防范和杜绝火灾事故。
张卿槐副局长强调,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在当前新形势新要求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切实转变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强化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企业的主体责任,从责任制度抓起,从源头隐患抓起,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行动上更加自觉,工作上更加扎实,措施上更加具体。要切实抓好隐患整改,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要强化现场管理,抓好新粮收购安全生产。要以“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为检查标准,严格实施闭环监管。要结合企业实际,创新升级管理方法,努力构建实用有效的双重预防长效机制。
长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梅河口市商务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省储备粮公司分别汇报前三季度工作总结和四季度工作安排。
中粮贸易吉林有限公司和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介绍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开展情况;聘请省安委会专家讲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应急预案编制有关注意事项;省局安监处讲解《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
各市(州),县(市、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储粮吉林分公司、中粮贸易吉林有限公司、中合粮油吉林有限公司、省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粮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省局安监处、局机关服务中心、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省盐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省粮油卫生检验监测站、省储备粮有限公司、省物资储备管理中心、部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共180多人参加会议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