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教授婚外恋上按摩师 分手后追讨赠与财务

07.04.2016  09:10

  法院认为,赠与条件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且不构成不当得利,驳回诉讼请求

  已过花甲之年的退休大学教授恋上比自己小30岁的美容院按摩师,其后按摩师以性格不合为由断绝联系,老教授恼羞成怒向法院提出讼诉,向按摩师追讨赠与的财物。昨日,记者从珠海斗门法院了解到,法院认为,老教授所述的赠与条件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既不属于法定的可撤销赠与的情形,亦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因此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教授:女方承诺等他离婚后嫁给他

  62岁的陈先生是一名已退休的大学教授,30岁的杨女士曾在一家美容院担任按摩师,现为该美容院的合伙经营人。据陈先生称,其于2011年到保健中心按摩时与杨女士相识,继而成为朋友。2014年5月开始,杨女士在明知陈先生为有妇之夫的情况下,与其建立起不正当的恋爱关系,并承诺在陈先生离婚后会与其结婚。

  陈先生称,在双方交往过程中,杨女士向陈先生索要了名牌手表、苹果手机、名贵化妆品、名牌衣物、酒水等贵重物品。2015年5月,杨女士以性格不合为由断 绝了与陈先生的联系,陈先生认为杨女士的行为给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和精神伤害,且其送给杨女士的财物是以杨女士承诺会与其结婚为条件的,现赠与条件已不存在,故陈先生起诉到法院要求杨女士返还上述物品等共计人民币457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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