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妇联关于开展“中国梦·巾帼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的通知
吉妇发〔2015〕32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妇联,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省直机关妇工委、省高校工委: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保持和增强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引领全省广大妇女听党话,跟党走,积极投身推动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和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省妇联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国梦·巾帼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现将此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吉林省妇联关于开展“中国梦·巾帼情”
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妇联关于持续深入开展“我与中国梦”宣传教育部署要求,省妇联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省妇女中广泛开展“中国梦·巾帼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增强广大妇女为实现“中国梦”努力奋斗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重点,本着“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妇女”原则,广泛发动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深入开展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充分认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基本内涵,牢牢把握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的重要遵循,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将个人命运与国家民族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在实现“中国梦”伟大实践和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中撑起妇女半边天。
二、活动宗旨
(一)服务于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做好妇女群众的意识形态和思想宣传工作,是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扩大党执政群众基础的重要保障。要强化对广大妇女群众的思想引领,用“中国梦”统一妇女思想、凝聚妇女共识,进一步坚定妇女群众理想信念,使之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主张,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到听党话、跟党走,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可靠保障、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
(二)服务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要引领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实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优秀妇女典型培树活动、“寻找最美家庭——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行动”以及巾帼志愿服务行动全过程,深入推进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建设,为实现中国梦宏伟蓝图汇聚奋发向上、崇德向善的正能量。
(三)服务于“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四个全面”重要战略部署是我们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行动指南。要坚持把广大妇女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上来,进一步激发全省妇女的创业创新创优热情,使之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要求,自觉投身吉林改革发展第一线,为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万场宣讲活动
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妇联要精心选拔一批优秀的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妇女典型、巾帼志愿者等组成宣讲团队,深入到机关、企业、校园、村(社区)广大妇女群众当中,每年开展至少1场宣讲活动,全省范围内总体要达到万场以上规模。2016年底,省妇联将开展全省优秀宣讲活动评选,获奖作品统一制作光盘、制成影像资料下发各地。宣讲活动的开展要重点围绕以下方面: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妇女头脑,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解读“中国梦”深刻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要求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精髓要义;注重结合个人、家庭、家乡发展变化,歌颂党的领导、歌颂社会主义优越性,切实坚定妇女群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加强先进事迹教育。充分发挥优秀妇女典型在实现“中国梦”征程中的榜样引领作用,面对面与广大妇女群众畅谈“中国梦”的深刻认识和感受,交流为实现“中国梦”而奉献的人生历程,以她们的感人事迹和奋斗精神,传递给女性同胞敢于梦想、勇于追求、乐于奉献、自强不息的正能量。三是加强能力素质教育。依托“现代女性大讲堂”特色平台,组织专家学者向妇女讲解有关经营管理、法律常识、道德修养、家庭教育、健康保健等方面知识,不断提升广大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实用技能,进一步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二)培树万名妇女典型
注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宣传工作,各市(州)妇联每年培树宣传先进妇女典型5名以上;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妇联每年培树宣传妇女典型2名以上;全省各村(社区)妇联重点培树宣传妇女典型1名以上,全省每年培树宣传各类妇女典型总体达万名以上。培树妇女典型工作要重点把握以下方面:一是培树优秀典型。要在不同社会层面和不同职业领域深入挖掘一批顽强拼搏、开拓进取、爱岗敬业、促进和谐的优秀妇女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妇女群众崇德向善、见贤思齐。二是培树平凡典型。把培树先进典型的主体力量、工作阵地放到社区和村屯,落地落实在基层,源源不断地推出一批生妇女群众看得见、学得来的鲜活平凡典型,用身边事教化身边的人,使妇女群众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大力宣传典型。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村(社区)光荣榜、展示台,宣传板、文化墙、LED显示屏等媒介,多层次、全方位地宣传报道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妇女典型,进一步弘扬先进事迹,使基层最广大妇女群众受到鼓舞、接受教育。
(三)举办万场文化活动
全省村(社区)级妇联每年至少要举办2场文化活动,乡镇(街道)以上妇联每年至少要举办1场文化活动,全省开展各类文化活动总体要达到万场以上。一要通过举办图片展、摄影展、卡拉ok比赛、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的文化活动,为妇女群众搭建求美求乐、陶冶情操、施展才华的舞台,丰富妇女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提升妇女的幸福指数;二要继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幸福吉林从家庭出发行动”,通过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宣传展示改革开放以来祖国、家乡、家庭取得日新月异的巨大变化和妇女群众的崭新面貌,使广大妇女在广泛参与中在寓教于乐中更加形象直观地认知“中国梦”、感受“中国梦”。
(四)建立万名网宣员队伍
互联网及新媒体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中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全省各级妇联要下大力气组建万名网宣员队伍,进一步拓展妇联系统网上宣传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乡镇(街)、村(社区)妇联各要指定1名妇联干部担任妇联网宣员,同时要积极发动当地女企业家、女干部、巾帼志愿者骨干等优秀女性加入到妇联网宣队伍,形成纵横延伸的网宣格局。网宣员要重点围绕以下方面开展网宣工作:一是要组织妇联干部全员关注、全体下载安装全国妇联官方微博、“女性之声”官方微信和手机客户端以及省妇联“吉林女性”微信平台,形成“三微一端”在全省妇联干部中的全覆盖。二是要面向广大妇女,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做好全国和省妇联“三微一端”宣传推广工作,最大限度地组织发动广大妇女群众进行关注、下载。三是要在发生重大政治事件、社会热点问题,需要妇联系统集体发声、上下呼应、聚力点赞、转发评论时,各级网宣员要在第一时间做好自上而下的发动组织工作,引导广大妇女和妇联干部积极给予评论、跟帖、转发和点赞。四是根据工作需要,自主创建有关家庭教育、创业就业、巾帼志愿服务等微信群和qq群,不断健全妇联组织网上服务妇女功能。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开展“中国梦·巾帼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妇联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设计方案,认真部署实施,确保活动顺利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妇联组织要着力统筹宣传资源,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力量,深入宣传开展活动的重大意义以及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大力营造激励广大妇女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浓厚氛围。
(三)分类引导,务求实效。要把“中国梦·巾帼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作为提升妇联工作的重要抓手,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系统、不同行业妇女群众的不同情况,分类确定内容,分类设计载体,分类进行指导,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及时督导,强化考核。各地要强化“中国梦·巾帼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常态化”建设,建立健全活动台账,认真搞好阶段总结,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确保活动保质保量完成。省妇联将把活动实效纳入妇联系统年终督导考评体系,随时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度和抽查。
吉林省妇联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