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女子称遭“劫持” 吉林高速上拿石子掷过往车辆
吉和网3月8日报道 3月4日,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伊通分局成功破获一起吸食毒品案。一名辽宁抚顺女子与人吸食毒品后,准备坐出租车回家,但是在高速公路上却称自己遭“劫持”,打算跳车逃离,下车后竟然捡起路边石子,向过往车辆投掷。
女子在高速公路上向过往车辆扔石子
3月4日13时许,伊通分局接到高速公路公安局指挥中心报警称:一位女子在高速公路上向过往车辆投掷石子实施拦截。
伊通分局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突预案》,部署监控分中心对涉案车辆、涉案人员进行监控视频筛查,通过电子监控发现了报案车辆,迅速确定了案发地点。另一方面,分局指派巡逻民警火速赶赴现场做好前期处置工作,确保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
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了拦截车辆女子,此时该女子正处于“疯癫”状态,语无伦次,民警见状立即上前拦截并制止该女子,并向其询问情况。
可是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却置若罔闻,且神情异常,摆脱民警后继续在高速公路上狂奔。民警判断,该女子极有可能患有精神异常,为及时排除险情,恢复交通秩序,民警立即合力制服该女子,并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她坐出租车准备回家 却称自己遭“劫持”欲跳车
在带回分局的路上,为了防止该女子出现意外情况,分局特地指派一名女民警作为随身“保镖”负责看护。一路上,该女子一直嘀嘀咕咕,不知在说什么,为了防止其作出过激行为,民警一直通过对话来分散该女子的注意力,防止发生过激行为。
回到分局后,民警试图与该女子进行试探交流,但该女子情绪过于紧张,且说话模糊不清,精神异常。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分局领导认为事发蹊跷,一旦放任其再度走失,可能会对其本人和他人造成潜在危险。于是决定对该女子先采取安抚工作,待情绪稳定后再做进一步调查。
在安抚过程中,民警试图尝试与该女子聊天,一开始女子表现很亢奋,说一些不着边际的话,待一段时间后,女子情绪逐渐稳定,民警开始与该女子进行闲聊,消除女子戒备心态。
在闲聊的过程中,民警得知该女子姓李,辽宁抚顺人,在伊通乘坐出租车准备回家。当车辆行驶至伊辽高速辽源方向33公里处,李某称自己遭到了“劫持”,欲跳车逃离,出租车司机见状后,立即停车让李某下车。李某下车后便捡起路边石子,向过往车辆投掷。
原来她当天与俩男子在洗浴吸食了冰毒
在了解情况后,分局民警认为李某的过激行为属于不正常行为,普通人无法做出这样的事情,加之李某的神情举止,精神恍惚,民警判断此事定有隐情。民警通过与李某交谈得知其真实身份,并通过网络查询查找李某的社会关系,与其家人取得联系。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最终民警通过电话联系到李某的家人,在电话中,李某母亲说春节过后女儿就离家出走了,一直在寻找女儿。为了不让家人过度担忧,民警并未将情况告知家属,只是让其家人来伊通准备将女儿带走。
案件本应该就此结束,但办案民警意识到李某的行为不仅仅是因精神异常阻碍交通秩序这么简单。当民警再次和李某的家人联系时,得到了一个意外消息:李某并没有精神病史。
这条重要的消息,让民警更加觉得事出蹊跷,便与李某再次交谈。此时李某情绪已完全平稳,能够正常交谈,办案民警果断对李某进行尿样毒品检测,鉴定结果呈阳性,该女子李某涉嫌吸食毒品。
面对检测结果,办案民警当晚对李某进行突审。在证据事实面前,李某如实供述了3月4日在伊通县某洗浴房间内与其他两名男子一起聚众吸食冰毒的违法事实。
伊通分局立即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案情,并向案发属地伊通县公安局福安派出所移交吸食毒品女子李某。伊通县公安局福安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做出依法处以李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该案其他线索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吉和网记者 苏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