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长春现场暨推进会议在长春召开
12月25日下午14时,吉林省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长春现场暨推进会议在松苑宾馆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民生为本”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工作。会上,长春市人社局交流了试点工作经验,吉林和松原市作了表态发言,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党组书记、厅长曹宇光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国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樊卫东处长到会指导工作。省人社厅副巡视员省医保局长王喆主持会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险问题,制定了一系列重要政策,采取了许多强有力的推进措施。通过“三个五年”的努力,我省的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实现了从制度到人员的“全覆盖”,全民医保体系框架初步形成。明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在这个节点启动和推进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逐步建立事关百姓福祉的照护保险制度,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会议认为,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有三方面: 一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的政治要求。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这是党中央审时度势、高瞻远瞩,积极应对我国日趋严重的老龄化进程和失能半失能庞大群体的现实需求,适时提出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 二是经济社会发展有现实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省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和文化转变的深刻变革时期,与此同时,也正在经历着人口快速老龄化导致的从年轻社会向老龄社会的急剧转变,越来越多的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各种医疗护理,对生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过对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经验进行分析,结合我省省情,不难发现,建立照护保险制度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它能够有效地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挑战,减轻照护失能、半失能人员给家庭带来的资金和精神的困扰。 三是医疗保险向精准化发展有迫切的制度要求。 从医疗保险制度定位和人民群众需求上看,针对不同群体的需求提供“精准保障”,将是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发展的总体方向,是一个长期过程,更是一项系统工程。目前,在我省医疗保险体系框架内,有保出生的“新生儿落地险”,有保住院的“基本医疗保险”,有保重病的“大病保险”,空缺的就是生命最后一程的“照护保险”,而目前我省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服务能力的发展现状,为填补这一空缺提供了良好契机 。
会议明确,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省里总体的考虑是: 两年试点,三年推开、五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各地在制度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属地实际,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既要勇于创新,又要把准基调。 一要准确定位 。 我省开展的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试点,是作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框架内的补充保险制度,覆盖人群与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人群相一致,定位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补充和延伸,不具有社会福利性。 二要适度保障 。各地在试点过程中,要“小步慢走,逐步推开”的做法,区分保障层次,有针对性地适度保障,并视发展情况逐步提高保障范围。 三要精准测算 。以收定支,收支平衡是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和运行的基本原则。各地要对基金的收支情况进行科学测算,做到心中有数。 四要规范服务。 各地要对定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明确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服务标准。各地还要针对医疗照护保险的特性,充分依托现有医保信息系统,探索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和网上结算功能,减少审批申报环节,最大限度方便参保人员。 五要合理定点 。在定点养老机构的选择过程中,既要考虑到基金的支付能力,又要考虑到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要设立必要的准入“门槛”和条件,确确实实保障参保人员的保障安全。
会议要求,各地也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必须凝心聚力,真抓实干,进一步扩大试点,争取形成“吉林品牌”。
第一,长春市要再接再厉打造精品。 作为全省首批唯一的试点城市,长春市要在现有试点的基础上,再加一把劲,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管理,争取上层次、出精品,为全省乃至全国这项工作的深入推动进一步示范引路。
第二,吉林和松原市要稳扎稳打有效推进。 吉林市、松原市作为全省第二批试点单位,要在现有调研测算基础上,加快工作推进步伐,明年3月底前要出台试点文件,5月底前要启动实施,争取形成一批有价值、可推广的试点成果。
第三,其他地区要尽早谋划快步跟进。 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市州,也要未雨绸缪,列出时间表,纳入工作日程,做好前期的基础准备工作,不能等靠观望,争取尽早启动实施,确保完成省里确定的“两年试点、三年推开、五年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