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暖工失业后为维权两次上仲裁法庭 获赔8000元
陈先生于2011年5月在我市某会馆担任水暖工一职,但在2014年2月,该会馆以重建、无相应岗位提供为由,提前3个月将陈先生辞退。陈先生对该会馆的违约行为十分不满。失业后,陈先生先后两次拿起法律武器维权。2014年10月,仲裁部门裁定,会馆支付陈先生5000元赔偿金。失业后,陈先生想领取失业金,但需要会馆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然而会馆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上面写的是自动离职。为了维权,陈先生第二次找到了仲裁部门。【 详情 】
8月12日,陈先生终于拿到了劳动仲裁判决书,他胜诉了,判决裁定会馆赔偿他未能领到的4530元失业金,双方协商后,陈先生领到3000元。7日,维权成功的陈先生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 长春 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
可能每天都有人失业,但什么样的人能领取失业金,怎么领取,什么标准等等,很多人并不清楚,这样也许就会错过维权的时机,给自己造成损失。关于失业金的问题,记者作了进一步采访。
两上仲裁法庭
水暖工共得8000元赔偿
经过劳动仲裁部门的审理裁定,陈先生第二次维权终于获得了成功。长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于8月12日裁决,会馆自裁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陈先生支付因未及时向陈先生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导致其未能依法领取失业保险金而造成的损失4530元。后经双方协商,陈先生成功拿到了3000元失业金赔偿。
“不只是为了钱,维权是为了讨说法,这样老百姓心里才平衡。”陈先生为表示感谢,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长春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处。
“第一次上仲裁法庭,胜诉了,判决会馆给我5000元赔偿,这次拿到3000元失业金赔偿,一共拿到8000元。”陈先生说,失业的人很多,但像他这种情况,拿起法律武器维权的人并不多,维权成功,给了他很多信心,也对他以后的工作有很多保障。
因失业金上仲裁法庭
这样的案例并不多
“第二次上仲裁法庭,我原来是没抱什么希望的,对方有两个律师,我就是个下岗工人。”拿着锦旗的陈先生显得有些激动,他说,虽没抱胜诉希望,但不上仲裁法庭,他又觉得心里憋得慌,权益受损,是不是老百姓只能眼睁睁地吃亏?他咽不下这口气。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未领到失业金,通过劳动仲裁部门裁定的案例并不多。”石先生是负责陈先生失业金案件的仲裁员,他说,判决陈先生应该得到4530元,会馆给了3000元,如果陈先生对此有异议,可到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怎么领失业金
这事儿劳动者得知道
“作为一个劳动者,两上仲裁法庭的经历,让我想提醒劳动者,要懂得维护自己的权利。”陈先生表示,维权成功了,他也希望其他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勇于维权。通过提起仲裁,到最后判决胜诉,关于失业金的问题,陈先生已经学习到很多,但很多人对于失业金并不清楚。
记者从长春市人社局养老和失业保险处刘副处长那里了解到,领取失业金具备的首要条件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领取失业金还有时限要求,需要在失业两个月内。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该怎么办理?刘副处长给出了详尽解答。劳动者要带着单位开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社保局领社保减员表,再到所在社区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之后拿着上述材料和个人档案到长春市就业服务失业处办理相关手续,并回到原单位盖章,最后返回到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失业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到长春市社会保险局办理领取失业金。
能领多少失业金
这事儿更得了解下
知道怎么领了,但是能领多少也是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首先失业金哪儿来的?刘副处长解答称,领失业金的前提是缴纳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缴纳标准为个人缴纳工资总额的0.5%,单位缴纳1.5%。失业金是为了保障失业者生活和再就业培训等。
交了失业保险可以领失业金,但领取的标准不尽相同。“目前标准是每个月755元,领取数额和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刘副处长称,按照 吉林 省失业保险办法(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146号)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的期限,按照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本人共同履行失业保险金缴费义务的累计年限确定。
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满2年不足3年的,可领6个月;满3年不足4年的,可领9个月;满4年不足5年的,可领取12个月;满5年不足6年的,可领14个月;满6年不足7年的,可领15个月;满7年不足8年的,可领16个月;满8年不足9年的,可领17个月;满9年不足10年的,可领取18个月。满10年以上的,从第10年开始,累计额年限每增加1年,增加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为24个月。也就是按目前标准,最高可领18120元失业金。
长春晚报 记者 李奔 实习生 王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