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男子多次参与深圳驾考舞弊 被警方拘留

28.01.2016  12:03

1月7日,深圳交警车管所负责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俗称“科目四”)考试安保的工作人员在巡视中拾获一个“钱包”,经检查发现其中只有一个电子线圈设备,存在可疑性。之后考生杨某琼返回考场,寻找其“钱包”,被工作人员现场询问,承认了犯罪过程并被现场逮捕。而其背后是一个主要以驾校教练组成的作案团伙。

警方侦查得知,考生杨某琼(男,40岁,广东茂名人)于2014年2月12日在深圳港深通驾校报名考取驾驶证。2016年1月6日,其通过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后,主动与其教练戴某强(深圳市港深通驾校教练,男,35岁,广西北流人)询问,要求其帮忙“包过”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戴某强经询问其同事刘某香(深圳市港深通驾校教练,男,48岁,湖北潜江人)并商定“包过”,收取杨某琼费用3500元。

刘某香随后联系了其在工作中结识的李某峰,后者为深圳市众一昊驾校教练(男,42岁, 吉林 长岭人,警方查实其曾参与多起车管所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舞弊案),并商定“费用”为2400元。而李某峰的上家则是化名“李文瑞”的阳某源(无业,男,32岁,广西桂林人)。根据阳某源本人供述,自2015年12月开始,其通过网上自学,在中山和深圳两地的电子市场购买了摄像头、微型耳机、接收器、微型对讲机和显示器等电子设备,组装了4套考试作弊设备,共非法组织科目三安全文明考试作弊活动13起,其中5起未遂。杨某琼案正是第13起。

案发当日7时许,阳某源联系到考生杨某琼,在车管所考场偏僻处给杨某琼微型无线耳机,并在其袖内安装摄像设备,将所拍到的考卷,经由特意伪装成钱包并放在肩上的装有无线传输线圈的电子设备传出后,传至阳某源在场外看到的显示器;再由阳某源经由语音对讲设备,将选项答案改为数字信号告诉杨某琼,指导其完成考试。岂料,杨某琼完成考试退场后,要交还设备时发现装有信号发射线圈的钱包掉落,返回寻找时被工作人员询问,交代犯罪事实被抓。在考场外等候的阳某源看到杨某琼被抓后惊慌逃走,当天下午于福田汽车站乘坐大巴逃回中山。由于在逃跑途中摔伤了肋部,于1月23日回深治疗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主要涉案嫌疑人已全部归案。深圳交警局侦查大队三中队以涉嫌组织考试作弊案,对阳某源、李某峰、刘某香、戴某强、杨某琼等五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并以“结伙作案”为由延长拘留期至三十日。考生杨某琼因情节轻微,已变更为取保候审。根据法律规定,在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