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在北京地铁内乞讨卖艺最高可被罚千元

27.04.2015  10:05

5月1日,《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明确视力残障者可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记者25日从北京地铁公司获悉,《关于视力残障者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的通知(试行)》(简称《通知》)已下发。《通知》建议,视力残障者尽量避免在客流高峰时段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

 

此外,从5月1日起,在地铁乞讨、卖艺、散发小广告等行为将会受到罚款处罚。根据《条例》规定,违反“禁止在车站、车厢内乞讨、卖艺”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并可处以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违反“禁止在车站、车厢内派发广告等物品”规定的,运营单位有权制止,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派发的小广告等物品,并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