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明确2018年工作要点
1月17日,《国家林业局2018年工作要点》印发,明确全年需要完成的11项重点工作。2018年,全国计划完成造林1亿亩以上,其中人工造林5000万亩,森林抚育1.2亿亩。全国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7.5万亿元,林产品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600亿美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全国林业系统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开展学习宣讲解读工作。主动对接十九大决策部署,确保十九大有关林业的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大力弘扬塞罕坝精神,激励全体务林人坚持不懈推进林业现代化建设。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载体,为林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加强乡村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全面加强原生植被、自然景观、古树名木、小微湿地和野生动物保护,坚决制止开山毁林、填塘造地等行为,抓好四旁植树、村屯绿化、庭院美化等身边增绿行动。建设一批特色经济林、花卉苗木基地,确定一批森林小镇、森林人家和生态文化村,加快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
——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加快实施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新建2个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开展精准治沙重点县建设,抓好雄安新区白洋淀上游、内蒙古浑善达克、青海湟水3个规模化林场建设试点。利用开发性政策性贷款300亿元,发行绿色金融债券100亿元,建设国家储备林1000万亩。丰富义务植树尽责形式,探索先造后补、以奖代补、赎买租赁、贴息保险、以地换绿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集体、个人、社会组织等各方面资金投入。大力推进森林城市、森林城市群、森林公园建设。
——加强资源保护管理。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探索实行林长制,全面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保护森林资源的责任。重点国有林区全面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完成第九次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开展第三次全国湿地调查试点。扩大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范围。加快推进《森林法》修改和湿地、天然林等立法。组织开展森林资源专项督查和重点国有林区毁林开垦专项清理。开展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打击行动。加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监管力度。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核查、督办、问责机制,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沙尘暴监测预警。
——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加强国家和地方各级森林防火管理机构建设,大力推进地方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引进大型灭火飞机和全道路运兵车等急需装备,提高火场通信、防火道路、物资储备库、综合调度指挥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体系。认真抓好林业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推进各项林业改革。争取国务院出台全面保护天然林的指导意见。加快组建吉林、龙江、大兴安岭国有林管理机构,基本完成国有林场主要改革任务。积极推行集体林地“三权分置”,促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各地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大力推进东北虎豹、大熊猫和祁连山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出台《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改革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湿地产权确权试点工作。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
——提升林产品生产能力。争取国务院出台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认定建设一批示范基地、示范市县、示范园区和优势产区,加快生物质能源基地及多联产发展工程建设。实施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建设工程,启动中国林产品交易中心建设,推进林业产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生态扶贫力度。
——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林业科技扶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标准化提升三大行动。加快实施转基因生物新品种培育、种业自主创新等重点科研专项,抓好新一轮森林资源核算研究和负离子监测试点,推动建设国家林木种质资源设施保存库。深入实施“互联网+”林业行动计划。加快建立国家、省、县三级森林经营规划体系,编制完成重点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抓紧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推进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建设。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林业务实合。办好世界竹藤大会、第二届世界生态系统治理论坛、亚太森林组织10周年活动、第四届世界人工林大会、全球雪豹保护大会,继续推动全球森林资金网络落户中国。加强境外森林资源培育与利用,抓好林业援外培训和项目建设,扩大林业利用外资规模。
——夯实政策和人才支撑。提高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社会保险、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标准,启动国有林区林场道路建设工程,扩大集体和个人天然林停伐补助面积,扩大生态护林员规模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范围。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科技推广站等基层站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重大工程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