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检察院:铸公平正义之剑 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面检察保障
过去的四年,四平市检察机关坚持检察工作“务实、规范、创新、科学”发展总基调,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得到了四平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高度肯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充分信任。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平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提出的“五路并进”、“五市联动”,全力建设“美丽四平、幸福家园”战略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四平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切实服务四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助推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四平市院党组制定了《关于依法服务保障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的工作意见》,《工作意见》中进一步规定在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时,坚持案前评估、案中同步服务和案后跟踪回访,得到四平市委主要领导的肯定,并作为参阅件由四平市委下发市直各部门 。
积极参与法治城市建设,重点查办城市道路改扩建、公益用地拆迁、棚户区改造等民生工程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促进了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立案查办土地、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21人,防止经济损失近1亿元,四平市区两条主要道路在拔掉“保护伞”后如期贯通,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十几栋高楼也顺利开工,起到了查办一串、震慑一片的效果。四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给予高度评价。该院参与法治城市建设治理的做法还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在全省政法机关服务吉林新一轮振兴发展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努力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做到“严到位、宽适度、重化解、讲效果”,重点打击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件,依法批准逮捕6953人,提起公诉15072人。对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学生以及民间纠纷引发的轻微犯罪,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2699人,不起诉1365人,以刑事和解手段办理案件753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抗。提请最高检核准追诉的马世龙抢劫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性案例。伊通县检察院办理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的做法被最高检推广。公主岭市检察院、梨树县检察院、双辽市检察院被省政府评为“青少年维权岗”。《关于在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中加强监督配合的工作办法(试行)》,被省检察院推广,并在全国交流。就伊通河上游污染问题,向伊通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在省检察院的高度重视下,伊通河上游综合整治工作已被列入我省“十三五”规划,此案例被最高检评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解决问题的15个典型指导案例首例,产生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
以专项行动作为打击重点,采取“系统抓、抓系统”的方式,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机制的作用,建立四平市检察院职检部主任检察官分别联系基层院制度,采取交办、提办、督办、异地查办等形式,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23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702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53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亿多元。四平市检察院查办汽车下乡补贴系列案和城市低保案件的做法在全省推广。该院还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查办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犯罪先进单位”。公主岭市检察院、梨树县检察院、伊通县检察院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反贪、反渎工作“十佳基层院”。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中央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总方针,今年以来,创办《四平预防》职务犯罪预防报,发行4期。在《四平日报》开设《警钟长鸣》栏目,已刊发40期。伊通县检察院、双辽市检察院分别建立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职务犯罪警示宣传教育6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1200人(次)。
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创造充满爱心的人文环境
扶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四平市检察院帮助红岗村协调落地扶贫项目6个,协调社会各界及相关部门注入扶贫项目资金1200余万元,惠及该村教育、交通、水利、电力、增收产业等各个方面。其中,红岗村小学教学楼、52眼输变电机井、62眼抗旱机井和12公里“屯屯通”道路,现均已投入使用,全村村民已用上安全饮用水。同时,为两户贫困户翻盖了住房,对5户贫困户进行了帮扶。针对该村盐碱土壤多、种植传统作物收入低的现状,四平市检察院还邀请省农科院专家一起研究调整该村种植结构,并进行试种百合花、葵花等农作物,试种成功后将在全村推广,为该村整体脱贫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