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交通执法部门逮住两辆“黑车”

12.11.2014  11:56

城市晚报四平讯   记者日前从四平市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按照四平市人民政府《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部署,四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人员在市场治理行动中,查获吉C1R426夏利车(车辆识别代码:LFPX1ACA885B86457)、吉CT3978夏利车(车辆识别代码:LFPX1ACA  775B02739),这两辆车辆当事人涉嫌在未取得城市公共客运许可证情况下擅自从事经营活动,依据《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拟给予上述车辆当事人每人1万元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车辆当事人可在接到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证件到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案件处理室)提出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记者  王东/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