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企业被授予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
19.11.2015 11:18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18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日前,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长春公交集团、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春鼎庆集团4家企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全总向4家“职工书屋”赠送了价值12万元的各类书籍,同时,省总工会向4家“职工书屋”赠送了4台电脑。
据了解,截至11月,我市共建成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39家、省“职工书屋”示范点50家、市“职工书屋”示范点37家,累计投资达300万元。 (记者张佳 通讯员闻一平)
本文来源: 长春市人民政府
19.11.2015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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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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