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企业被授予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

19.11.2015  11:18

  18日,记者从市总工会获悉,日前,大唐长春第三热电厂、长春公交集团、长春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和长春鼎庆集团4家企业,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全总向4家“职工书屋”赠送了价值12万元的各类书籍,同时,省总工会向4家“职工书屋”赠送了4台电脑。

  据了解,截至11月,我市共建成全国“职工书屋”示范点39家、省“职工书屋”示范点50家、市“职工书屋”示范点37家,累计投资达300万元。  (记者张佳 通讯员闻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