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和龙林区检察院起诉一起长白山专项监督行动中的公益诉讼案件

06.08.2018  17:12

  近日,和龙林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在吉林庭审直播网全程直播。通过近两个小时的审理,审判长当庭宣判,判决要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管理局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限期一年内恢复林地原状。 

  【案件回顾】 

  和龙林区检察院在2018年1月开展的“长白山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中发现,八家子林业局先锋林场内存在非法改变国有林地用途现象,而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管理局存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和龙林区检察院调查核实后向延边州林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限期恢复林地原状。 

  检察建议发出后,延边州林管局、八家子林业局虽然多次与检察机关协调沟通,制定林地恢复整改方案,但没有实施具体的林地恢复措施,未完全履行职责,被破坏林地至今未得到恢复,致使国家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和龙林区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提起了行政公益诉讼。 

     

  【当庭审判】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在庭审直播网直播审理全程。行政判决确认八家子林业局非法侵占林地的行政违法行为;判令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管理局依法正确履行监管职责,限期一年内恢复林地原状。 

  本次行政公益诉讼的依法宣判,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方面的积极作用,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后,和龙林区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创建“绿色生态检察品牌”,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贡献更多的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