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检察院: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30.12.2016  20:04

  2015年以来,四平市检察院严格按照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精神,增强检察机关服务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基本情况

  四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部署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要求。根据实际明确了立案监督的范围及重点:由四平市检察院及两个区院对食品药品监督系统进行监督,梨树县检察院重点监督涉林案件,伊通县检察院重点监督非法采矿案件,公主岭市检察院重点监督工商部门,双辽市检察院开展对国土资源的监督。两年来,四平地区开展的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涉及食药监、农林、水利、国土、工商等多个领域,打开了立案监督工作的局面。

  两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中,共摸排案件线索279件289人,监督立案74件75人,收到有罪判决22件22人。  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42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6件,公安机关已立案26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6人,追捕15人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32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16件16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11人,移送反渎部门立案5件6人,  发出检察建议54份,纠正违法85件。

  主动出击 对执法卷宗进行集中排查

  四平市检察机关主动出击,集中发力,深入多家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排查,积极发现立案监督线索。其中四平市检察院通过对市食药监局的行政执法卷宗进行审查,发现多起涉及到生产、销售假药的案件,行政机关只进行了行政处罚未进行移送。根据《刑八》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的修改、完善,市食药监督局进行行政处罚的多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应建议市食药监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四平市食药监局接受了建议,将24件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件全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深挖细查 增强搜集线索的敏感性

  2015年3月,公安机关破获了涉嫌销售假药的4个犯罪团伙案,此案被高检院挂牌督办,涉案人员100余人,其中44人报捕。铁西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加班加点、连续奋战,仅用六天时间,对涉嫌销售假药的4个犯罪团伙中的44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在审查批捕工作的同时,铁西区检察院通过对案件事实、证据的深挖细查,发现有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参与销售假药的经营管理活动,系该犯罪团伙的组织者。在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后,公安机关主动对此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销售假药罪进行立案侦查。同时,该院经研究,又对1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追捕。

  联合办案 扩大立案监督影响力

  为严厉打击境内非法采矿的违法犯罪行为,2015年4月,经伊通县政府决定,由伊通县检察院、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组成“矿山专项整治工作组”,目的是经过两个多月的联合检查行动,伊通县检察院共监督伊通县国土资源局移送非法采矿案等涉嫌破坏环境资源案件13件13人。经过两年的专项整治,伊通县破坏环境资源案件逐年减少,发案率下降2个百分点,相关单位工作步入正轨,工作效率明显提高。梨树县幅员面积4200平方公里,现有林地面积约50000公顷,是我省西部地区森林覆盖率较大的县,具有森林资源丰富,但近年来非法占用林地案件、盗伐滥伐林森案件一直呈多发态势。梨树县检察院深入林业部门,与相关人员召开了座谈会,得到了林业部门的有力支持。两年来,梨树院受理涉林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2件20人,要求林业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10件10人,已全部立案。

  利用两法衔接平台建设,拓宽立案监督线索

  四平地区在构建新两法衔接机制,促进侦查法制化,特别是适用大数据,利用互联网+提升监督成效方面取得突破进展。伊通县检察院已成功在全省首家开通行政执法与检察机关网互通,形成互联网加的工作方式,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网络,查阅行政案件移送的情况,利用这一平台发现行政执法机关应该移送案件33件33人,建议移送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8件18人。经过两年的运行,目前此平台将进一步升级,将更多的信息采集、录入,监督工作将会达到更精准、迅速、全面、高效的效果。

  精细谋划 构建长效监督机制

  2015年,四平市检察院根据办理危害药品安全案件情况,向四平市食药监局下发了4份检察建议,指出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涉嫌犯罪线索未移交、执法程序不完善、行政卷宗取证不到位、扣押药品去向不明等问题。四平市食药监局对此高度重视,认真查找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召开会议落实整改。四平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市食药监督局会签《关于切实做好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组建药品联合执法队伍,健全完善工作联络、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联合行动、案件会商和移送等“七个机制”,形成打击药品领域危害民生犯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