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销毁过期药品 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06.05.2016  17:03

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药品监督检查工作,同时不断加大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过期药品回收和销毁宣传力度,逐步提高企业对过期药品的管理意识和依法经营的自觉性。4月19日,该局积极联系珲春市环卫处,对珲春市企业主动上报的48个品种、货值金额为9.8万元的过期药品在城市垃圾处理厂进行了集中填埋销毁。

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对销毁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同时核对了药品名称、数量、批号及相关记录等信息,防止过期失效药品流入市场。

今后,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在加大打击过期药品的销售行为和提升经营者素质及群众用药安全意识上下功夫,不断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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