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杰伦被微信公众号骂“汉奸” 起诉获赔8万元

12.02.2016  07:33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知名艺人周杰伦被一微信公众号骂为“汉奸”、“卖国贼”后,起诉该公众号运营方北京人和书画院,新京报记者昨日从朝阳法院获悉,被告公众号文章确对周杰伦造成侮辱,判决被告道歉并赔偿精神、经济损失共8万元。

  周杰伦遭骂起诉微信公众号运营方

  周杰伦起诉称,2015年6月4日,他发现北京人和书画院在其名为“微秀生活”的微信公众号登载了一篇名为《打倒日本汉奸周杰伦,他是卖国贼:下十八层地狱吧。天会收你的》文章,整篇文章充斥着恶意中伤和侮辱,公然捏造事实丑化原告人格。给他的名誉和身心都带来了极大的伤害。

  周杰伦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北京人和书画院在腾讯网站首页和人民法院报上公开向原告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共60万元。

  此案审理时,被告并未到庭,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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