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籍女歌手起诉副局长假唱索赔500万遭驳

29.03.2016  10:29

吉林 籍女歌手诉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假唱”案一审宣判

3月25日上午,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女歌手芦菲状告平昌县文物局副局长周莉萍“假唱”案,进行了一审宣判。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芦菲的诉讼请求。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巴中中院了解到,歌手芦菲对一审判决结果并不满意,当庭表示将提出上诉。

 

原告:不服判决会上诉索赔500万

2013年初,一部名为《江口水乡》的MTV在巴中市平昌县走红。吉林籍年轻女歌手卢菲偶然登陆平昌县文化馆官网,发现该网上传的《江口水乡》视频中,声音分明是自己的,但“演唱者”却变成了供职于该单位的周莉萍。

早在2012年10月,卢菲受作曲家富大华邀请,演唱由聂正罡作词、富大华作曲的《水墨平昌》。同年12月被报送参选平昌县城市形象主题歌,从 全国众多作品中脱颖而出。后来歌名变更为《江口水乡》。在自己不知情且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周莉萍冒名假唱,且上传至网络,构成侵权。

平昌相关方面给出的解释是,该县与《江口水乡》的词、曲创作者签有使用权协议,歌曲与歌手卢菲无关;周莉萍在旅游节上假唱,是因为工作人员误将原唱带当伴奏带播放。

此后,平昌县文化馆和卢菲多次接触,经平昌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双方于2014年5月达成协议,由文化馆赔偿卢菲15万元。

卢菲认为,这份赔偿协议仅是对《江口水乡》歌曲原唱声音做出赔偿,并未涉及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去年11月8日,她一纸诉状将平昌县政府和周莉萍列为共同被告,索赔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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